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疗卫生人员结构配置,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根据中共兴县县委办公室、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县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兴办发〔2023〕18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平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
(一)第一类:医学类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第二类:经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期满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第三类:二甲医院学科带头人,工作满20年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任职资格人员;三甲医院工作满10年,副高职称及以上任职资格人员。
(四)第四类:卫生系列副高职称及以上任职资格人员。
(五)第五类:具备卫生系列副高职称、退休后愿意来兴县工作的人员。
(六)第六类:获得一定水平的医学奖项,医疗技术方面确有专长的医学类人才。
(七)第七类:省优专家、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医疗专家。
(八)第八类:高水平医疗专家团队。
以上八类人员均须服从兴县医疗卫生部门的内部调剂。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不在引进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身体患病需要长期服药的;听力、视力、肢体有缺陷的人员。
四、引进方式
根据兴县医疗卫生人才需求状况,使用刚柔性相结合的引进办法,采取面议、考核等方式由兴县医疗卫生引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确定人选。
五、程序步骤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兴县医疗卫生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检、面议、考核、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18:00前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应聘人员于2023年9月15日18:00前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要填写《兴县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将有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规培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进行扫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3753829415@163.com)。
(二)人才引进其它程序步骤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