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辅导员岗位,3人。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高等教育学、心理学及我校现有学科相关专业(艺术类除外)毕业;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具有10年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5.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
6.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38周岁(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五、待遇及用工方式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同类岗位标准确定待遇。
六、联系方式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马老师,025-52897065;
全国事业单位考试
人事处:唐老师,025-52366070;詹老师,025-52897024。
三江学院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