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2.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26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件日期为
准;
4.身心健康,符合《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岗位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7.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人员;
9.现役军人;
10.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4月19日在宁夏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nxmu.edu.cn)和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8:00--5月9日18: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宁夏医科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zp.nxmu.edu.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提交应聘材料,上传相关证件扫描件,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
教师岗、实验技术岗由各教学单位进行审核,辅导员岗由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管理岗及教辅岗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审核,初审合格者可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教师岗、实验技术岗:由各教学单位自主组织,自行命题,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辅导员岗:由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自主组织,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管理岗及教辅岗: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岗位计划人数/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成绩出现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教师岗、实验技术岗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辅导员岗由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管理岗及教辅岗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
2.应聘者须持资格复审表、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由本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应聘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鲜章)。
4.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
1.教师岗:采取“模拟讲课+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各教学单位自主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授课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各为100分,模拟讲课成绩占总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
2.辅导员、实验技术岗、管理岗及教辅岗: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分别由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学单位、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如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其应聘资格。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考试总成绩计算
1.教师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模拟讲课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10%
2.辅导员、实验技术岗、管理岗及教辅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