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原中央研究院天文研究所从南京迁到云南省昆明市东郊凤凰山(现云南天文台台址),1972年经国家计委批准,正式成立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2001年,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将北京天文台、云南天文台等单位整合为国家天文台。云南天文台依托我国西南地区得天独厚的天文观测优势,以丽江观测站和抚仙湖观测站的观测设备为核心,大力推进地面大型天文观测设备的立项及建设,依托两站积极开展国际前沿问题的观测研究。
根据云南天文台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2022年全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人才。
招聘岗位
(一)特别研究助理:
1. 基本条件:
天体物理、天文技术与方法、天体测量和天体力学等天文学相关专业;身体健康,勤奋敬业;有团队精神,能够胜任所在团组科研任务,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符合相关人员聘用规定和入职条件。
2. 聘用类型:
在编待遇项目聘用
3. 岗位级别:
助理研究员(中级)
4. 聘期:
一般为3年,可续签一次,可申请竞聘我台在编岗位,特别优秀的可申请相关人才项目。
5. 待遇:
薪酬按照在编职工管理,工资额度按副高二级核定,绩效与奖励按在编职工相同方式核算;对于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创新贡献,或取得重大成果的,经我台学术委员会评审认可,经所在团组负责人同意,可适当提高薪酬水平,一般不高于我台在编职工正高四级平均水平;社保、福利等按在编副高核定额度;云南天文台可控的福利,包括各类福利性假期、租房、子女入学、办公室面积核定等按在编人员待遇。
(二)青年科技人才
1. 基本条件:
天体物理、天文技术与方法、天体测量和天体力学等天文学相关专业;身体健康,勤奋敬业;有团队精神,能够胜任所在团组科研任务,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符合相关人员聘用规定和入职条件。
2. 聘用类型:
中级在编岗位
3. 聘期:
一般为3年,通过聘期考核者可续聘。
4. 特别提醒:
按院规定,聘用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事业编制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不少于一个聘期的特别研究助理经历,其中博士后经历院内、外均可(博士后实行聘期管理的,按照一个聘期计算,不少于2年;在国外做博士后等,不实行聘期管理的,一般按照工作年限计算,不少于2年。如少于2年的,需纳入特别研究助理管理);确需聘用不具有特别研究助理经历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事业编制科研人员,需报院审核备案。
5. 待遇:
人事管理、工资、保险以及其他福利待遇按云南天文台相关规定执行。
(三)引进正高、副高:
1. 长年面向国内、外引进正高岗位(研究员和正高级工程师)、副高岗位(副研究员和高级工程师)人才;
2. 正高岗位优先考虑符合国家、地方或中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选;对符合我台引进优秀人才政策的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
应聘材料及要求
(一)应聘材料: